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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 关于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8-05-25 00:00  



为切实加强学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校集中开展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学校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学校火灾防范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涉校涉生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学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主要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重庆医科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将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等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并邀请消防部队官兵走进课堂,为学生传授消防安全知识。

(二)严格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夏季火灾防控期间,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召开1次消防安全专题会、开展1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组织1次全员安全培训、开展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三)深化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各单位在夏季火灾防控期间集中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科研平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每一个环节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重点部位坚持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定期开展电气燃气检测。完善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切实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五)开展“守护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各单位要针对教学楼、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学校消防应急通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和检查维护,对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整改。确保火灾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逃生、灭火救援能够顺利实施。

(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日常管理、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七)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军训、进课堂”活动,确保新生军训期间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八)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单位要树立重大安保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制定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要针对重要节日,紧盯本部门高风险区域和对象,组织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九)严格火灾责任追究。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部门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31日)。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61日至925日)。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督导检查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检查阶段(926日至9月底)。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单位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学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动员部署,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声势。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既要认真抓好本方案明确的夏季火灾防控工作9项“规定动作”,还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每月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有序推进。

(三)督导问责,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将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查督导范围,对工作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请于5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6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方案一并报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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