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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5-31 14:50  

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3·21”江苏响水、“4·23”陕西榆林和“4·24”内蒙古乌兰察布一系列爆炸事故教训,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按照《重庆市教育系统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渝教安发〔2019〕13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校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陈敏尔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唐良智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摸清全校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专项治理范围

学校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和校园周边不符合法定安全距离的易燃易爆点。

三、专项治理内容

(一)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方面重点治理:是否按照理化性质分类存放;储存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危化品储存场所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

(二)在平面布局方面重点治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师生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设置部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特别是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定安全距离的易燃易爆点。

(三)在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方面重点治理:危化品存放场所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四)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治理: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等。

(五)人员管控方面重点治理:学校易燃易爆危化品保管室管理、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等。管理是否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是否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六)在消防车道及安全疏散方面重点治理:消防车道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消防车道是否通畅;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急灯具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七)在职责落实方面重点治理: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电气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

(八)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重点治理: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九)在宣传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治理:是否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员等“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求等。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

各单位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治理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附件4)。让师生员工了解9类专项治理内容,监督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10月10日)

自查自改。6 月15日前,学校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附件1)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隐患、采取的防范及整改措施等情况,以院系为单位书面报学校保卫处存档备查。期间,各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培训一次师生员工,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组织检查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学校保卫处、科研处、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实验室自查情况,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学校保卫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

(二)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尤其是在此期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8月20日前报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基础信息台账》(附件3),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6月至10月,每月20日前报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校保卫处消防科 孙林,电话:68485010,邮箱:4049419@qq.com。

附件: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3.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基础信息台账

4..关于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

                                  重庆医科大学

                                  2019年5月29日

附件1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单位名称:单位自查人:自查时间:核查人:核查时间:

检查

项目

检查

要点

检查标准

自查情况

行业核查情况

其他情况

(一)

易燃

易爆

危险品

存放

是否按照理化性质分间、分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分间、分库储存。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露天存放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库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垛储存。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每垛占地面积是否小于100平方米。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垛与垛间距是否小于1米。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垛与墙间距是否小于0.5米,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垛与梁、柱间距是否小于0.3米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主要通道的宽度是否小于2米。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是否违规露天存放。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是否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仓库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库房内是否违规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是否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是否违规堆放物品。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是否设置防护罩。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仓库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仓库电器设备,是否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电工是否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电气线路是否由持有电工证的专业人员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二)

平面

布局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

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部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甲、乙类仓库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和半地下。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三)

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

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

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其四周是否设置不燃烧体防火堤。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甲、乙、丙类仓库内布置有不同类别火灾危险性的房间,其隔墙是否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隔墙上的门窗是否为乙级防火门窗。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高层仓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h时,防火墙是否高出不燃烧体屋面0.4米以上,高出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屋面0.5米以上。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防火墙上是否违规开设门窗洞口。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当必须开设时,是否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四)

车辆、

人员

管控

车辆管控是否到位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是否安装防火罩。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汽车是否违规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是否是防爆型的。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各种机动车辆,是否违规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人员管控是否到位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五)

职责

落实

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单位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防火巡查检查情况是否如实记录在《防火巡查检查记录》上。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督促落实整改。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在整改完毕前是否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单位志愿消防队和技术处置队

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志愿消防队员数量是否满足不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30%的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结合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和工艺成立技术处置队,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为消防救援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六)

日常

管理

机制

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档案:①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情况;②消防安全制度;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④防火检查、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单位是否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确定为重点部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六)

日常

管理

机制

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

单位是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清楚并履行以下职责:①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②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③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④组织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清楚并履行以下职责: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②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③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⑤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⑥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⑦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以下7类制度: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②防火巡查、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制度;③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④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燃气和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⑤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⑥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规范化操作规程。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对员工开展操作规程的培训。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不能严格遵守规程的员工是否违规上岗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六)

日常

管理

机制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单位是否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预案是否明确火灾报警和接警处置、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方法和措施。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动火动焊是否经过审批

动火动焊是否经过逐级审批。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是否在现场落实专人看护、清理周围可燃物。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动火动焊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八)

宣传

教育

培训

是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新上岗和转岗员工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对在岗员工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的相关培训。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培训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员等“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求

所有员工是否均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是□ 否□ 不涉及□

属实□ 不属实□


备注

1﹒此表仅作为主管部门核查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自查使用,并应分别存档备查(一式两份,可复印备查);

2﹒“不涉及”为该场所不涉及该检查项目;

3﹒其余未尽事宜皆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附件2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2019年月日

序号

单位基本情况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名称

校区(楼栋)

分 类

发现的火灾隐患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填写示例

与单位名称一致

如:重庆医科大学xx校区xx楼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中的一项或多项

1、……


是/否


2、……


是/否


1








2
























备注


附件3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基础信息台账

单位(盖章):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2019年月日

单位名称

校区(楼栋)

单位类型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电话

主要易燃易爆危险品名称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

是否为当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与单位名称一致

如:重庆医科大学xx校区xx楼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中的一项或多项

例:王XX

158XXXXXXXX

例:张XX

152XXXXXXXX



是/否

















































备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量”仅填写场所内日常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量,如某仓库设计储量为20吨,但日常最大储量仅为10吨,则该项填写10吨。

附件4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部署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针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内容为: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方面。是否按照理化性质分间、分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存放;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范围经营、存放;仓库内的照明、除湿等电气装置及线路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

二、平面布局方面。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部位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生产工厂总平面是否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等。

三、防火分区、分隔和间距方面。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是否采用防火墙分隔;防火分隔设施用材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仓库、可燃材料堆场、临时用房等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厂区与周边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消防设施方面。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并保持完好有效等。

五、车辆、人员管控方面。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是否安装防火罩;汽车、拖拉机是否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是否防爆;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是否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等。

六、消防车道及安全疏散方面。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面用途是否改变,是否被占用;消防车道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应急灯具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与甲、乙类厂房贴邻建造的办公室、休息室是否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等。

七、职责落实方面。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单位志愿消防队和技术处置队;是否在6月底前完成年度消防安全评估并报备等;电气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

八、日常管理机制方面。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动火动焊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在现场落实专人看护、清理周围可燃物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等。

九、宣传教育培训方面。是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员等“五类”重点人员是否接受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的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求等。

专项治理过程中,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在6月15日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并将自查自改和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

特此通告。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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