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我校学生将有序复课。由于新冠病毒引发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请各单位五一期间及学生开学前重点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每日防火巡查记录;
2、检查消防通道堵塞情况,确保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重点部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是否到位;
4、危险品库房、实验室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5、实验室有无违章明火作业,用电器是否运行正常,实验室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在实验过程中,尤其是在使用烤箱、烘箱、消毒高压锅等加热、高温高压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并做好使用记录。
6、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的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现象;是否存在使用各种燃炉器具、点蜡烛和用明火燃烧废弃物的现象。
7、清理以经营、住宿、煮饭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
(二)治安安全
1、对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测,确保技防设施的有效运行;
2、报警装置操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各类物防设施是否坚固完好;
4、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电气安全:
1、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电气线路的选材与用电负荷相适应;
2、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明装置,严禁照明回路擅自连接其他电器设备;
4、使用燃气操作是否规范,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学生食堂、员工餐厅的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5、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折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不得遮挡、包裹、改动燃气设施及管道;
6、要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问题。
(四)饮食安全:
1、是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工食品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2、食堂环境、餐饮器具、饭菜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3、有无“三无”食品进入食堂;
(五)建筑安全:
校舍场馆、堡坎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扎实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时刻绷紧安定工作这根弦,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学校的平安和谐。
(二)明确责任,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不放过。
(三)各单位应坚持作好每日安全巡查,并作好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组织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防火安全。
(五)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公共聚集娱乐场所、临时工宿舍等的主管单位,应严格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设专门安全员,负责安全日常检查。
(六)各单位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登记,边检查边整改,对难以整改和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七)各单位将安全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生命教育,疫情防护培训,防盗窃、防诈骗、防“校园贷”以及用气用电安全等专题教育。
请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自查报告交保卫处,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