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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09-25 08:29  


各学院、相关部门: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今年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渝人普办字【202029号)的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所属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工作。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的人口普查工作,要认真学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普查工作的行动自觉。

  2、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广泛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做法,主动配合属地普查机构,开展宣传活动。

  3、积极做好登记工作。在当地人口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负责本校园内的人口普查工作和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毕业生的普查登记工作。

二、主要职责及任务。

  1、人事处负责校本部(两校区)编制内和编制外聘用人员(含博士后)的登记。

  2、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统招本科学生(含留学生和实习基地学生)的登记。其中:袁家岗校区和缙云校区学生分别进行登记,并分别上报渝中区和高新区。

  3、研究生院负责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含留学生)的登记。

  4、外事处负责在校外籍教师的登记。

  5、后勤管理处负责在校后勤物业服务人员的登记。其中:袁家岗校区和缙云校区物业服务人员分别进行登记,并分别上报渝中区和高新区。

  6、保卫处负责保安人员的登记。其中:袁家岗校区和缙云校区安保人员分别进行登记,并分别上报渝中区和高新区。

三、严明纪律,加强保密工作。

各单位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取得的个人资料、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不得对外提供、泄漏。

缙云校区联系人郭浩(保卫处),联系电话,13983227022

袁家岗校区联系人王强(保卫处),联系电话,13368232092

重庆医科大学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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