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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2021-04-01 08:27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1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在全校开展建筑房屋,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1.建筑消防设施。一是灭火器过期,二是消火栓损坏、丢失,三是室内、室外消防栓无消防水,四是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闭门器等不能正常使用,五是消防控制室控制功能不能正常联动,六是值班人员无消防资格证,未执行双人、24小时值班等制度。

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2.消防通道。一是建筑内锁闭安全出口、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二是建筑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二)学生宿舍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是学生宿舍存在影响疏散逃生的封闭式防护网、防护栏,二是私拉乱接电源线,三是使用无自动保护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四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配合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院

(三)实验室、科研平台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是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存放不规范、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领用、贮存和使用记录不规范,三是不按规定处置实验废弃物,四是在实验过程中,尤其是在使用烤箱、烘箱、消毒高压锅等高温高压设备时,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实验室,人员不在位等问题。

牵头部门:资产管理处

配合部门:科研处、保卫处、各教学科研机构

(四)出租门面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是在门面内使用液化气罐或明火烹饪,二是私拉乱接电源线、违章使用电器,三是在门面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四是整治以生产、经营、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门面,消除火灾隐患。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配合部门:保卫处、资产管理处

(五)用电用气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是未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二是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使用不规范,三是未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四是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或超负荷运行,五是电缆井防火分隔被破坏等问题。

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配合部门:保卫处

(六)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是电动车不在规定场所停放和充电,二是违规私拉乱接电动车充电线和插座,三是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问题。

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院

(七)认真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教研室(科室)、科研平台负责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校内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4.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5.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按照预案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6.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7.学生食堂、员工餐厅的厨房油烟罩和烟道每季度要由专业人员清洗一次。

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八)加强微型消防站队伍建设

加强微型消防站队伍建设及培训,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着力提升“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设备、会操作消防器材,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保持通信畅通,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救初期火灾,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责任部门:保卫处

(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利用各类微博、微信等,提示建筑火灾的危险性,宣传普及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师生员工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逃生工具,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广大师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爱护消防设施;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乱扔烟头、使用明火等行为。

牵头部门:保卫处

配合部门: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

二、工作步骤

综合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41日至415日)

各二级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布置。

(二)组织实施阶段(416日至520日)

各二级单位对照治理重点,开展建筑消防安全情况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汇总建立管理台账,上报保卫处。

(三)整治排查阶段(521日至930日)

学校对排查发现的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一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四)总结阶段(101日至1020日)

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健全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确保消除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尤其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落实、见成效。主要领导亲自研究督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责任,逐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与后勤、基建、保卫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化解风险矛盾,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学校对各二级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消除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重庆医科大学校办公室 20213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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