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请各单位放假前重点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每日防火巡查记录;
2、检查消防车道、消防通道堵塞情况,确保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重点部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4、危险品库房、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5、实验室及科研平台有无违章明火作业,用电器是否运行正常,实验室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领用、贮存和使用,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在实验过程中,尤其是在使用烤箱、烘箱、消毒高压锅等加热、高温高压设备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并做好使用记录。
6、学生宿舍:是否存在电源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和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的现象;是否存在违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现象;学生离开寝室时,是否存在人走不断电等违规现象。
7、出租门面管理: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以经营、住宿、煮饭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是否电瓶车在门面充电等现象。出租门面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门面的巡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应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二)电气安全
1、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电气
线路的选材与用电负荷相适应;
2、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尽量避免同
时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禁止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与原设计不符的照
明装置,严禁照明回路擅自连接其他电器设备;
4、使用燃气操作是否规范,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学
生食堂、员工餐厅的厨房油烟罩和烟道是否每季度清洗一次;
5、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折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
具,不得遮挡、包裹、改动燃气设施及管道;
6、要针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的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
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电动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等问题。
(三)饮食安全
1、是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加工食品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2、食堂环境、餐饮器具、饭菜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3、有无“三无”食品进入食堂。
(四)建筑安全
校舍场馆、堡坎及建筑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扎实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时刻绷紧安全稳定工作这根弦,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学校的平安和谐。
(二)明确责任,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要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不放过。
(三)各单位应坚持作好每日安全巡查,并作好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组织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切实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防火安全。
(五)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公共聚集娱乐场所、临时工宿舍等的主管单位,应严格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设专门安全员,负责安全日常检查。
(六)各单位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登记,边检查边整改,对难以整改和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七)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命安全教育,疫情防护培训,防盗窃、防诈骗以及用气用电安全等专题教育。
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交保卫处,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