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职责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市教育工委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开展校园治安、消防、交通、校园秩序、集体户口、安全宣传教育、信息调研、突发事件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建设维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履行对校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职能,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根据以上职能,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
1、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2、调解、疏导本校内部纠纷,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工作,协助公安、安全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校门门卫管理和校内巡逻;做好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3、加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有计划、有步骤的在重点要害部位和人、财、物较集中的场所安装监控报警装置,并加强监控报警的值班和管理,保障公私财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5、对校内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协助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负责学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建设以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6、负责学校交通管理工作。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维护校园内交通安全秩序,配合执法部门处理校园内各类交通事故等。
7、会同公安部门办理师生户籍相关登记和管理工作。
8、做好校园内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9、完成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二)党委武装部职责
党委武装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并根据国防建设的要求开展国防教育、大学生军事训练、大学生征兵等各项工作。根据以上职能,人民武装部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军训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国家和军队建设培养“四有”人才和解放军后备军官。
2、按兵役法规定和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落实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任务。
3、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宣传工作。
4、负责年度征兵的宣传咨询、入伍预报名、初检初审、体检、政审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搞好双拥工作,做好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补偿登记、统计工作等。
6、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安排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
袁家岗校区治安消防科
缙云校区治安消防科
政保科
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部长(处长):023-68485769
副部长(副处长):023-68485199
袁家岗校区
总值班电话:68485695
治安消防科电话:68485010
缙云校区
总值班电话:65712110
治安消防科电话:65712029
政保科电话:68486215
综合办公室(党委武装部)电话:6848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