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自愿迁入学校的学生,重庆籍的学生可不办理新身份证;外省籍学生在迁入落户时必须统一办理新身份证。
2.户口己迁到学校的学生,在学校读书期间,丢失补办或重新申领身份证时,本人带上旧身份证(丢失的可带学生证、驾照、医保卡等代替)到石油路派出所或就近派出所办理。(在校外居住租住的提供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学生,丢失补办需要换领身份证时,可到就近派出所(建议新校区到虎溪派出所,校本部到石油路派出所)。本人带上A、旧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可用驾照、医保卡、学生证等)B、在学校宿舍居住的到宿管科开具(在校住宿证明);如果是校外租住的,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C、提供户口页原件。
4.最好穿深色有领衣服(不能是高领);微信扫码支付办证。身份证办理期为两周,办理期内旧身份证可正常使用。
5.学生毕业后按照规定不能办理学校集体户的身份证。
石油路派出所电话68574602 虎溪派出所电话65620384
注:集体户口的老师办理身份证办法与学生一样